一、为加强图书馆阅览室座位使用管理,提高座位使用效率,保护读者公平利用图书馆公共资源的权益,图书馆在指定区域启用座位管理系统,并制定本规则。

二、读者选座方式

(一)现场选座:读者持本人有效校园卡(含数字校园卡)在馆区座位管理系统终端机刷卡或扫码、选座,然后对号入座;

(二)预约选座:读者通过“XMULibrary”微信服务号绑定个人账户后预约当日或次日座位,然后对号入座:

在开馆时间段预约当日座位的,须在预约成功后30分钟内至馆区座位管理系统终端机确认或通过入馆门禁系统自动确认;

在6:30-22:00时间段预约次日座位的,须在预约成功后次日对应阅览室开放30分钟内至馆区座位管理系统终端机确认或通过入馆门禁系统自动确认;

每日微信服务号预约次数上限为3次,预约取消5分钟后方可再次预约。

三、读者在规定的有效时间内拥有所选座位的优先使用权。

四、读者进馆后如需离开座位外出,务必进行暂离或释放座位操作(晚21点后离馆除外),方可予以保留相关权利:

(一)如属暂时离开座位外出,须在馆区座位管理系统终端机(手动)或通过离馆门禁系统(自动)选择“暂离”状态,座位将予以保留 30 分钟(若在午餐时段11:00-12:30 期间设置座位暂离的,可从暂离时点起保留 90 分钟;晚餐时段 17:00-18:30 期间设置暂离的,可从暂离时点起保留 60 分钟);若由管理员巡查时发现读者离座外出并设置暂离的,则仅保留 20 分钟。读者返回时,须在馆区座位管理系统终端机(手动)或通过离馆门禁系统(自动)确认回座,以免暂离超时被记录违规;

(二)如属长时间离开座位外出,须在馆区座位管理系统终端机刷卡选择“本次离开”,释放座位供他人使用,以免造成违规。

五、读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记一次违规:

(一)外借或使用他人校园卡选座;

(二)长时间离开座位外出但未按要求在系统中设置离开状态,形成事实占位;

(三)设置“暂时离开”状态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返回确认回坐。

六、读者违规累计达三次,图书馆有权将其列入黑名单,并暂停其选座权限 5 天。违规记录每年寒暑假各清空一次。

七、读者应当自觉维护室内良好秩序,不得随意存放物品。对用于违规占座的物品,选座读者有权将其移至“读者个人物品暂存区”。

八、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4年6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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